臨床試驗安全性事件如何上報?臨床試驗不良事件上報流程圖
發(fā)布日期:2023-10-10 閱讀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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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CP第二十六條研究者的安全性報告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除試驗方案或者其他文件(如研究者手冊)中規(guī)定不需立即報告的嚴重不良事件外,研究者應當立即向申辦者書面報告所有嚴重不良事件,隨后應當及時提供詳盡、書面的隨訪報告。嚴重不良事件報告和隨訪報告應當注明受試者在臨床試驗中的鑒認代碼,而不是受試者的真實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和住址等身份信息。試驗方案中規(guī)定的、對安全性評價重要的不良事件和實驗室異常值,應當按照試驗方案的要求和時限向申辦者報告。
涉及死亡事件的報告,研究者應當向申辦者和倫理委員會提供其他所需要的資料,如尸檢報告和最終醫(yī)學報告。
研究者收到申辦者提供的臨床試驗的相關安全性信息后應當及時簽收閱讀,并考慮受試者的治療,是否進行相應調(diào)整,必要時盡早與受試者溝通,并應當向倫理委員會報告由申辦方提供的可疑且非預期嚴重不良反應。
臨床試驗不良事件上報流程圖,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具體怎么操作的!
作者:永不止步的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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